The Wayback Machine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0418220707/http://www.szb.sz.gov.cn/szjyj/201512/t20151207_3382696.htm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深圳特区建立过程中惠阳地区的历史作用

日期:2015-12-07  来源:

  中共惠州市委党史研究室课题组

  改革开放后,怎样将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尽快改善人民生活,是各级党和政府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惠阳地委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大胆探索对外经济发展新路子。1978年在惠阳地区管辖宝安县时,根据该县毗邻香港的区域优势,惠阳地委向省委提交《关于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的请示报告》,这是首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出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经广东省委报请中央同意,1979年1月,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实行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在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委书记习仲勋向中央提出在深圳试办贸易合作区。7月15日,中央批准在深圳市内试办出口特区(后改为经济特区)。惠阳地区在建立深圳特区初期,在深圳的建制、人力的支援、资金的支持、土地的征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独特的历史作用。当深圳特区的建设成就受到全国乃至全世界瞩目的时候,我们不应该忘记惠阳地区在深圳特区建立过程中的历史贡献。

  一、建立深圳特区的历史过程

  (一)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建成出口商品生产基地

  1978年1月15日至24日,国家计委、外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进出口总公司及其驻香港五丰行等单位以及广东省外贸厅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建立宝安县外贸基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1月24日,惠阳地委副书记兼宝安县书记方苞等同工作组座谈,讨论有关建立宝安县出口商品基地问题。4月10日至5月6日,国家计委和外贸部组织港澳贸易考察组抵香港、澳门调研。随后写出《港澳经济考察报告》,建议把靠近港澳的宝安、珠海建成商品出口基地。?

  为了落实中央考察组的意见,6月20日,习仲勋主持召开广东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关于开展对外贸易和宝安、珠海两县的建设问题,会议要求省、地有关部门对两县迅速进行调研,并写出可行性报告。7月初,习仲勋对宝安县进行了为期近10天的考察,在方苞的陪同下,深入基层和边境调研。他强调,制止群众性外流的根本措施是发展经济,提高群众生活,要把宝安县建设成供应香港的外贸生产基地。他从宝安回来,马上派出省计委副主任张勋甫率领工作组到宝安、珠海调查研究,并整理出一份报告。

  10月18日,习仲勋主持广东省委常委会议,研究省计委起草的《关于宝安、珠海两县外贸基地和市政建设规划设想的报告》,同时讨论了惠阳地委8月22日上报省委的《关于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的请求报告》。会议决定把宝安县改为宝安市,建立相当于地区级的中等城市。②10月23日,省革委会向国务院上报了省计委起草的报告,要求在三至五年内把宝安和珠海建设成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吸引港澳旅客的旅游区、新兴的边防城市。1979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这个报告,明确同意广东的设想。

  宝安县在名称上改为深圳市还是宝安市,上下意见不太统一。惠阳地委和宝安县委认为,“必须把全县所辖范围改为市,名称叫深圳为好,因为深圳口岸全世早已闻名,而宝安县则很少人知道”。③省委最终采纳了地委和县委的意见。

  1979年1月23日,经报请中央同意,广东省委发出《关于设立深圳市和珠海市的决定》④。决定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由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按地区一级配备干部;成立深圳市委,任命张勋甫为书记,方苞为副书记;以上决定,先在内部宣布执行,待国务院正式批准后再对外公布。3月5日,国务院批复了广东省革委会(国发[1979]63文),同意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下辖罗湖、南头、松岗、龙华、龙岗、葵涌六个区。这个文件标志着深圳市正式成立。

  (二)成立深圳特区,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

  4月1日至2日,广东省委第二书记杨尚昆主持召开广东省委常委会议,会议讨论了3月31日撰写给中央的《关于广东经济工作的汇报材料》。会议请求中央,让广东发挥毗邻港澳、华侨众多的优势,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在讨论对外经济合作交流时,省委向中央建议在深圳、珠海、汕头划出一块地,建立“贸易合作区”。

  4月5日至28日,习仲勋出席中央工作会议,主要研究经济调整问题。4月8日,习仲勋在会议上作了发言,他指出:“广东邻近港澳,华侨众多,应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交流。这方面,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先走一步,放手干。”⑤4月17日习仲勋又向邓小平提出: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珠海以及汕头,各划出一块地方,单独进行管理,作为华侨港澳同胞和外商的投资场所,按照国际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初步定名为“贸易合作区”,邓小平非常赞同广东富有新意的设想。当听说贸易合作区的名称定不下来,大家意见不一致时,邓小平说:“还是叫特区好,可以划出一块地方,叫做特区。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当谈到配套资金时,邓小平说:“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⑥

  根据邓小平的倡议,中央工作会议讨论了这一重大问题,并形成《关于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若干问题的规定》。决定对广东和福建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政策,并同意在深圳、珠海、汕头、夏门试办“出口特区”。⑦

  6月6日,广东省委向中央提交了《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1979〕50号文件的形式,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两省在计划、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有更多的自主权。关于出口特区,可先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待取得经验后,再在汕头、厦门设置。特区内允许华侨、港澳商人直接投资办厂,也允许某些外国厂商投资设厂,或同他们兴办合营企业和旅游业等。这一历史性的文件,拉开了广东改革开放和经济特区建设的序幕。广东建立特区批准后,受到不少的非议,他们担心中国会变成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计划体制受到破坏,但省委依然顶住各种质疑和非议,加快特区的规划和筹备工作。

  1980年3月24日至30日,谷牧在广州主持召开粤、闽两省工作会议,总结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工作,研究试办特区的一些重大政策,同意把“出口特区”改为“经济特区”。⑧4月25日,广东省委决定成立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对全省三个经济特区的统一管理,并直接经营深圳经济特区。6月12日,省委任命吴南生兼任深圳市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张勋甫任深圳市常务书记。

  中央50号文件下达后,广东省委着手组织班子,起草特区的基本法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正式宣布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分别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经济特区。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江泽民受国务院的委托,在会上作了关于在广东、福建两省设置经济特区和《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说明。这标志着深圳经济特区的正式诞生。

  (三)试办深圳特区在改革开放中的意义

  由于全国长期受到“左”的思想的影响,对外贸易交往闭塞,宁要穷的社会主义,也不要富的资本主义,宝安县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压制。1978年宝安县深圳镇农民分配收入平均每人134元人民币,同期香港新界农民收入13000多元港币,两地农民收入差距很大。这也导致深圳偷渡外逃的人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历年外逃的共有六七万人,耕地丢荒9万亩。⑨现在国家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开展出口业务,增创外汇收入,进行经济建设,终于为惠阳地区和宝安县提供了盼望已久的机会。而深圳建立特区的变化从前后数年的人口变化便可见一斑,其中在1980年成为特区之前的几年,人口是逐渐递减的,建立特区后人口则逐渐回升——据《宝安县志》记载,1975年是33万,1979年是24万,1978-1980年间非法外流及正式办理手续往香港定居的人数达56668人,1987年为27万。

  深圳特区建立后,取得了巨大的建设成就,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引发了空前的关注,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因而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春天的故事”,中国也由此“走进了新时代”。总结在深圳试办经济特区的作用,主要有如下几点:一是起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场”作用。先在经济特区进行试验,取得经验后再向全国推广,这对减少体制转换风险,稳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发挥对外开放的“窗口”作用。特区不仅在吸引国外资本、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获取信息等方面起到了表率作用,而且在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改革分配体制等方面也同样是表率。因此,经济特区不仅是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也是国内改革的窗口。三是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急先锋。如果说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那么中国的对外开放则是从经济特区开始。经济特区试验田的成功,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的对外开放。四是可以推动全国经济的增长。特区经济是全国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其高速发展为全国改革开放经济快速增长作出了直接贡献,并对内地的发展产生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二、惠阳地区在深圳特区建立初期的历史贡献

  深圳建市前,方苞担任惠阳地委副书记,并兼任宝安县书记,对该县情况非常熟悉,为做好建市的前期工作,创造了十分有利条件。深圳市试办经济特区,实行对外开放,受到不少的非议,人们担心中国会变成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计划体制受到破坏,惠阳地委在省委的大力支持下,顶住各种质疑和非议,加快县改市和试办经济特区前期筹备工作。

  (一)准确把握和充分发挥深圳的区域优势

  “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使国民经济受到严重打击,人民群众温饱问题得不到解决,拉大了同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距离。“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经过二年的拨乱反正,经济形势在徘徊中前进。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全会召开,中央作出工作着重点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部署,实现了历史性的转折,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开始。因此,实行对外开放,加快发展经济,尽快提高人民收入,成为党中央的当务之急。

  深圳市位于广东南部沿海地区,其前身宝安县在建市前属惠阳地区管辖。当时的惠阳地区,下辖惠州市(县级市,今惠州市惠城区)、惠阳县、惠东县、东莞县、博罗县、河源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和平县、海丰县、陆丰县和宝安县共13个县(市),全区1978年工农业生产总值18.8亿元,其中宝安县1.27亿元,占全区的6.7%,全区人口525万左右,其中宝安县约25万,是全区的1/21。显然,那时的宝安县完全是惠阳地区的一个边远辖区。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惠阳地委敏锐地把握到宝安县在发展经济上独特的区位优势:与香港新界只有一河之隔,是我国重要的进出口口岸,且文化相近,很多香港人的祖籍在宝安县,两地人们因为正常的“走亲戚”而来往密切,具有其他城市无法比拟的地缘优势。而香港是国际性金融中心、贸易中心、交通枢纽和深水良港。大陆实行改革开放时,由于香港劳动力短缺,工资和成本上升,他们已经开始在国际市场上失去竞争力,迫使香港产业大转移。粤籍香港同胞和海外侨胞,对深圳情有独钟,或亲自来投资,或穿针引线,介绍境外、国外企业进来投资,或带领亲友旅游。深圳利用香港或海外的技术、管理和资金,港商利用内地的廉价劳动力,进行贸易合作,具有很强的互补性。由于历史的原因,从边防考虑,宝安县没有多少工业,因此,全国在靠近香港、侨胞众多的宝安县内首先试办贸易合作区,进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比其他任何地方更适合做实验室。总之,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惠阳地委正是准确把握和充分利用了宝安县的区位优势,从而在中央和广东省委的支持下提出建立深圳特区的初步构想。

  (二)在正式文件中首次提出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

  新中国成立后,宝安县除受珠江地区、广州地区和佛山地区短暂管辖外,大部分时间都是惠阳地区管辖,惠阳地委书记李富林,上个世纪60年代初就担任宝安县委书记,对该县非常熟悉。为了贯彻省委要把宝安县建成出口生产基地的意见,1978年8月22日,惠阳地委向省委提交《关于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的请示报告》,《报告》提出“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宝安这个地方将要建成为外贸基地,深圳将建为旅游区。为了进一步搞好边防,根据省委的指示精神,经地委常委讨论,我们建议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这个市的建制相当于地区级,即低于地委半级,高于县半级的建制,仍受地委领导。”?这是正式文件中第一次出现“深圳市”名称。?

  (三)着手制定深圳市建制方案

  宝安县改为深圳市被批准后,地、县两级开始制定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建制方案。经过反复修改,最后制定出三个方案:第一个方案:市辖四区(深圳、龙岗、松岗、龙华);第二个方案:市辖六区(深圳、葵涌、龙岗、南头、松岗、龙华);第三个方案:市辖一区(罗湖区)一县(宝安县),罗湖区包括深圳、沙头角镇、福田、盐田公社,以及布吉公社沙西、沙湾两个大队;宝安县包括布吉、西乡、南头、蛇口等18个公社。惠阳地委和宝安县委主张采纳第三个方案,地委书记李富林认为:第三个方案既兼顾城市建设,又能较好解决抓城市建设和抓农业生产的一些矛盾。并将方案上报。不久之后,第二个方案被广东省委和国务院采纳。

  12月18日至22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全党工作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宝安撤县建市,酝酿多时,议而未决。这一年最后几天,在广州参加学习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惠阳地委书记李富林,授意宝安县革委会向地委提交县改市建制的方案,12月22日,宝安县革委会上报惠阳地委《关于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建制的报告》。?1979年1月13日,惠阳地区革委会向广东省革委会上报《关于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建制的报告》。《报告》提出:“关于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建制问题,我们认为,为了有利于对外贸易和对外加工工业,同意把深圳镇改为深圳市。建议保留宝安县的建制,如省革委会认为不再设县,而改在市下面分设六个区,我们也表示同意。”?此文是根据惠阳地委书记李富林的意图起草的,李富林这时正在广州出席省委常委扩大会议。

  (四)抓好班子的配备和机构的设置

  根据省委指示精神,在惠阳地委向省委提交《关于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的请示报告》中,就提出了深圳市委班子的人选,包括书记和副书记的人选。1979年1月23日深圳市正式成立时,省委在惠阳地委提出领导人选的基础上,任命张勋甫为深圳市委书记,方苞为副书记(仍兼任惠阳地委副书记)。4月2日,经省委批准,惠阳地委决定:任命贾华为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主任,曹喜芝为市委副书记,李新亭、刘正义、叶明华、李定、陈仁为市委常委、市革委会副主任,郝敏、叶澄海为市委常委。?为了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惠阳地委要求深圳市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5月21日,深圳市委向惠阳地委请示,书记由方苞兼任,随后,惠阳地委批复同意。

  成立深圳市后,地、县两级组织人员着手编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经过几个月的共同努力,8月21月,惠阳地委向省委上报了《关于深圳市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报告》。?《报告》指出,深圳市机关拟定机构设置61个,比原来宝安县机关增加了17个机构。关于人员编制方面,截止7月底止,深圳市行政编制1207人,拟定行政编制2034人,对比需要增加编制827人。行政编制人员增加部分要求省委给予解决,并增加相应的行政经费。不久,广东省对深圳市行政编制增加人员和需增加的行政经费基本给予落实。

  (五)搞好土地征用和建设资金支持

  土地征用是建立深圳特区的重点和难点工作之一。1978年8月22日,惠阳地委向省委提交《关于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的请示报告》后,就着手解决深圳特区建设用地问题。10月26日,惠阳地区革命委员会上报省革命委员会《关于宝安县深圳镇用地的报告》。?《报告》要求安排供电公司等10个单位的建设用地,需要征用深圳镇蔡屋围大队红二队桂木园水田18亩。随后,省革委同意了地革委的报告。1979年7月15日,中央发出50号文件,同意在深圳市试办“出口特区”,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后,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在深圳市先后征用水稻田5万亩,用于以挖塘养鱼和种植蔬菜,将鲜活农产品供应香港市场,发展商品生产基地,增加经济收入?。

  深圳市成立后,为了尽快建成商品出口基地,惠阳地委和惠阳地革委,在资金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想尽办法,筹集资金支持深圳特区建设。1979年共拨款资金1361.5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出口商品基地。其中,宝安电厂1000万元,用于电厂三通一平;深圳至东莞电力线路改造100万元;深圳市水产局165万元,用于建设养鱼虾基地1万亩、养蚝基地43万亩;深圳市水产供销公司25.6万元,用于购置进口水产设备和土建工程;深圳港码头建设31万元;其他方面建设共39.9万元。?

  (六)做好人员的抽调工作

  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后,对解决干部、技术员和人工缺乏问题,省委在1978年10月23日,上报国务院《关于宝安、珠海两县外贸基地和市政建设规划设想的报告》时,就作了规划,深圳市按地区一级配置机构和人员,要求全省各地要顾全大局,大力支持,对大工厂要从对口厂整套地抽调干部、技术员和人工支援特区建设,主要在省直各部门、广州、佛山、惠阳、江门抽调解决。?

  根据省委的指示,惠阳地委对人员的调动作了充分部署,人员主要从惠阳地区各县抽调。在解决特区人员方面惠阳地区是作出很大牺牲的,不仅数量较多,而且将相当部分骨干人员调入了深圳。当时刚建立的深圳特区还是试验田,能否成功,还是一个未知数,到边境开荒吃住条件非常艰苦,惠阳地区机关甚至县级机关相当部分人员本身都不愿意去深圳做开荒牛。因此,从惠阳地区抽人调入深圳特区参加建设是有贡献的,我们永远不要忘记他们。

  经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深圳迅速从一个边陲小镇发展成为一座现代化大城市,综合经济实力跃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创造了世界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发展史上的奇迹,惠阳地区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进程中作出了历史贡献。

  (作者:中共惠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注 释:

  1. 深圳史志办:《深圳改革开放纪事》,海天出版社2009年版,第46页。

  2. 深圳史志办:《中国共产党深圳历史(第二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12年版,第286页。

  3. 《?关于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建制的报告》(宝革发[1978]172号),1978年11月25日。

  4. 《?关于设立深圳市和珠海市的决定》(粤字[1979]3号),1979年1月23日。

  5. 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习仲勋主政广东忆述录》,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版,第63页。

  6. 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习仲勋主政广东忆述录》,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版,第64至65页。

  7. 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广东改革开放决策者访谈录》,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95至96页。

  8. 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广东改革开放决策者访谈录》,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21页。

  9. 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广东改革开放决策者访谈录》,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19页。

  10. 《?关于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的请示报告》(惠地委发[1978]20号),1978年8月22日。

  11. 深圳市史志办公室:《中国共产党深圳历史》第二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12年版,第286页。

  12. 《关于把宝安县改成深圳市建制的报告》(宝革发[1978]192号),1978年12月22日。

  13. 《关于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建制的报告》(惠地字[1979]1号),1979年1月13日。

  14. 《关于贾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惠地委发[1979]9号),1979年4月2日。

  15. 《关于深圳市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报告》(惠地字[1979]43号),1979年8月21日。

  16. 惠地字[1978]48号文,1978年10月26日。

  17. 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广东改革开放决策者访谈录》,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46页。

  18. 惠地计字[1979]081号文。

  19. 深圳市史志办公室:《中国共产党深圳历史》第二卷,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2012年版,第343页。

版权所有:深圳市史志办公室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林丰路2号深圳档案中心B栋4楼
联系我们:0755-88123127 邮箱:szb@s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