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媒體應不應該對用戶言論負責?檢視引發廢除爭議的🇺🇸美國《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

2021 年 03 月 10 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新聞產業

賴昀|特約記者編譯報導

雖然呼籲廢除的川普任期結束,但是新任總統拜登也曾表示贊成廢除⋯⋯

美國《通信端正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 230 條保障網際網路服務的提供者與使用者對其他用戶在網路平台上發布的內容享有豁免權,並保障網路服務提供者只要「立意良善」,就不會因為移除或審核第三方提供的惡意內容,而背負法律責任。

該條文對現在的各大社群媒體有著重要意義,如今在政治情勢之下,《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受到重新檢視,美國前總統川普和部分共和黨國會議員在任期的最後力推要廢除此法規,川普還為此在 2020 年 12 月否決了《國防法案》。而在參議兩院都取得多數席次的民主黨亦對該法提出批評,拜登也在 2021 年 1月表示贊成廢除該法條。

當然,網路巨頭持抗拒立場——Facebook、Twitter 等反對廢除第 230 條,稱這將意味著網路平台必須扼殺言論自由,以避免遭受訴訟。

《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的內容和意義

《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內容(點擊圖片可見清晰版,或可點擊連結至美國政府官網詳閱)。圖:美國眾議院法律修訂顧問辦公室「美國法典」官網(Public Domain)

《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是 1996 年通過的美國《電信法案》當中一部分,當時《通信端正法》的立法是為監管網路色情,第 230 條條文則保障網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對第三方提供的內容享有豁免。(條文原文:No provider or user of an interactive computer service shall be treated as the publisher or speaker of any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another information content provider.

第 230 條條文細項還更進一步提供「好薩瑪利亞人」保護——保障網路服務提供者只要「立意良善」(good faith),就不會因為移除或審核第三方提供的過度暴力、騷擾或其他令人反感的內容、甚至是受憲法保障的言論,而背負民事責任。

對社群媒體平台、電商、新聞網站等等的網路公司來說,《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讓他們得以對用戶在其平台上發布的非法內容免責,該法條的支持者認為,像 Facebook、Twitter、YouTube 等高度仰賴使用者自行生產大量內容的 UGC(user-generated content)平台之所以獲得成功,部分是源於《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提供的保障,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更將其描述為「協助創造了當代網路」。

CBS 引述民權組織「電子前哨基金會」代理律師格林(David Greene),指出在《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立法之前,網路公司必須為所有其網站上的內容負責,這導致當時大部分的公司因為不可能一一閱讀、確認自家網站上所有的資訊,往往會選擇直接刪除內容。《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則讓網路公司可以對某些網站內容進行審核,而不是直接刪除。

美國媒體 Business Insider 則引述 Facebook 執行長祖克柏和Twitter 執行長多爾西等人,指出網路巨頭反對廢除《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稱這將意味著網路平台必須扼殺言論自由,以避免遭受訴訟。

為何如今《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遭受批評?

包括川普在內的批評者認為,科技巨頭利用《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給予的便利,偷偷推動政治宣傳。Fox News 報導,美國參議員克魯茲(Ted Cruz)就指控,在社群平台封鎖所謂「違反社群守則」的用戶時,往往是保守派的言論遭到審查。

格林則表示,《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無關審查、無關意識形態,而是讓私人網路公司能夠選擇性地對其平台上的內容進行編輯,他強調,網路審查的研究者並未在大型網路平台上找到多少受政治偏見影響的證據,「事實上,調整自家網站內容,是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他們(網路公司)的權利」。

另一方面,《巴倫週刊》指出,如今有越來越多人意識到,美國科技巨頭已經變得過於巨大,而相關監管顯得太寬鬆了,這一點從近期美國多個州對 Facebook、Google 等巨頭提出反壟斷訴訟可見一斑。

華盛頓的立法者們也正逐漸達成共識,呼籲修改《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除共和黨人認為大型社群平台採取選擇性言論審查,且不會因為刪除內容而受到懲罰外,民主黨人亦認為該法使社群平台輕易避開對假資訊和其他形式的有害內容(例如極端主義)進行監管的責任。

可以針對社群媒體平台內容,起訴科技公司嗎?

社群媒體公司在無需去了解其平台上的內容是否違法、是否有害的情況下,蓬勃發展,然而 CBS 指出,這只適用於民事案件,《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並不會在刑事案件、出現版權爭議、或是牽涉到兒童性剝削及性犯罪時保護社群平台。

此外,美國司法部在 2020 年 9 月即已提出修改《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希望降低普通公民控告社群媒體公司的難度。

社群媒體在沒有了《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的保障之後,還可以存活嗎?

許多專家認為,若撤除《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將會讓新創科技公司難以進入市場,因為他們將面對高昂的法律成本和責任風險。而大型的網路巨頭仍得以發展、存活,但是運作方式也將變得不同。格林認為,像是 YouTube、Facebook 這些公司,將會要預審內容,或是評估、小幅度控管用戶。

格林警告,與此同時,社群網站可能更容易被網軍濫用,網軍只要抱怨、舉報他們不喜歡的內容,而對接到舉報的社群媒體後台來說,直接刪掉被舉報的內容,比實際調查該內容是否違規要省事得多。

美國電腦暨通訊產業協會(Computer and Communications Industry Association, CCIA)強力支持《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圖:CCIA 官網(CC BY 4.0 International

更改《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會帶來風險嗎?

CBS 報導指出,儘管存在缺陷,但《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已經運作了 20 多年,其支持者認為,該法條讓新創公司得以茁壯、確保人們能在網路上表達意見,若是更改或是撤除《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可能會產生影響深遠的未知後果。格林告訴 CBS,「能夠封鎖威脅政治言論的規定,一樣可以封鎖你的政治相關言論、封鎖你想和家人朋友分享的小孩照片」。

休士頓紀事報》的評論則強烈反對撤除《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該報評論批評,川普和共和黨國會議員因為對 Facebook 和 Twitter 等科技巨頭管理平台上內容的方式不滿,而尋求改變措施,但這將使社群媒體巨頭、新聞網站、甚至經營部落格的個人,都可能因為使用者或讀者發表的內容、評論而遭遇訴訟。對於 Facebook 等 UGC 平台來說,這會直接打擊其商業模式,因為他們的商業模式就建立在用戶共享的大量內容之上;對新聞網站和個人部落格來說,則意味著讀者回應的途徑可能消失。

《休士頓紀事報》表示,若是廢除《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網路平台可能採取的另一種做法是對用戶發表的評論進行預先審查,確保不違反使用條款、不會導致網站承擔法律責任後,才給予批准,但是這麼做非常昂貴,需要聘僱專門人力。該篇評論作者席爾曼(Dwight Silverman)指出,儘管擁有豐富資源的《紐約時報》會預審讀者評論,但是大多數的媒體業者都沒有這麼做的資源。以《休士頓紀事報》來說,有些「踩線」的讀者回應是否違反使用條款,也會帶來複雜的內部爭論,而對擁有超過 27 億用戶的 Facebook 來說,執行這項工作只會更困難、更複雜。

席爾曼認為,雖然現在美國允許人們自由表達意見的系統並非完美,但言論自由被保障的原因之一就是《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如果該條被撤除,那麼一般人在網路上發表的言論被刪除的可能性將提高。他呼籲,第 230 條可能需要進行改革,但徹底廢除此條,將導致公共討論的減少。

Business Insider 報導,在參議兩院都取得多數席次的民主黨亦對《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提出批評,新任總統拜登則在還未就職前的 1 月表示贊成廢除該法條。網路安全法規專家、律師科瑟夫(Jeff Kosseff)接受該媒體訪問表示,若要修改第 230 條,則必須確保不會進一步鞏固科技巨頭的地位,因為無論最終該法條做出什麼樣的修改,都可能讓小型公司無法負擔成本。